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0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对 2023 年 10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会议通知中的审议事项以书面传签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蔡国智召集并主持,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 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99 人调整为
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量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
合集成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票,授予价格为 10.07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
合集成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9)。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