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1 楼 1101 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王慧梅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
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 25.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 1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