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28035 债券简称:大族转债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大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族激光”或“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的情形,触及“大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大族转债”到期日前(即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
向下修正“大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7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88 号”文同意,公司 23 亿元可转债自 2018 年 3
月 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族转债”,债券代码“12803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大族转债”自 2018 年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起由 52.70 元/股调整为 52.5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起由 52.50 元/股调整为 52.3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起由 52.30 元/股调整为 52.1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由 52.10 元/股调整为 51.9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实施回购股份注销,股份总数由 1,067,072,739 股变更为
为 52.1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由 52.19 元/股调整为 51.79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2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根据规定,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由 51.79 元/股调整为 51.59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
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
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收盘,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二十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41.27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大族转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条款。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
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大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大族转债”到期日前
(即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
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