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报告。经审阅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发表该等事项的事前书面认可意见如下: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
远利益。公司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为了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需要,且
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价格,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上述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
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迎志: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慧霞:
(本页无正文,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