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8 证券简称:欣灵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0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1.19万股,每股面值1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62,835,972.00元,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8,507,427.6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594,328,544.3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29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截至 2023 年
拟使用募集
序 项目投资总 9 月 30 日已 9 月 30 日募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号 额 投入募集资 集资金使用进
额
金金额 度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
设项目
截至 2023 年 截至 2023 年
拟使用募集
序 项目投资总 9 月 30 日已 9 月 30 日募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号 额 投入募集资 集资金使用进
额
金金额 度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
关生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
线建设项目
合计 41,326.00 39,233.00 20,021.29 51.03%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在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时间(调整前) 状态时间(调整后)
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
建设项目
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相关工作,并结
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目前,生产厂房主体结构已经基本
完成,并陆续投入使用。
受宏观经济下行的影响,低压电器行业需求放缓,公司为降低募集资金运用
风险,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项目进度有所放缓,无法按原计划完成生产
线投入。
同时,公司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生产线的自动化
程度较高,且生产线使用的设备亦为定制化设备,其设计制造、采购、发货运输
及安装调试的周期较长,目前公司正在稳步推进与供应商沟通设备调试与软件的
实施,项目进展将晚于预期。
公司基于审慎评估判断,结合整体经济环境等客观因素,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工业
自动化控制电气元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
建设项目”与“智能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 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项目的
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
下,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自动化控制电气元
件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电磁继电器、微动开关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智能
型配电电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及投资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的内容
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欣灵电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