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002702)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74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舟山腾新食品有限
公司于近日收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征收补偿款企业
所得税税款 822.85 万元。自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及子
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 1,288.57 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均已
全部到账。具体明细如下:
序 收到补助 补助金额 补助原因或项
获得补助的主体 发放主体 会计处理
号 的时间 (万元) 目
月6日 限公司 行 性减息补贴
月9日 限公司 局 补助
月 20 日 限公司 行 商户退费
月 23 日 限公司 局
江阴市财政预算管理
月 13 日 有限公司 资金
账户
月 10 日 限公司 业中心 助
月 18 日 限公司 工作室补助
海欣食品(002702)
月 15 日 限公司 动奖补资金
福州鱼丸产业
月 15 日 限公司
资金
月 18 日 限公司 基地补助经费
月 15 日 限公司 项
月 20 日 限公司 目
月 29 日 限公司 局 补助
月 13 日 限公司
省就业奖补
月 11 日 限公司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和资产管理局 金
月 27 日 限公司
月 27 日 限公司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
月 20 日 限公司 业所得税税款
室城西开发项目专户
合计 1,064.07
序 获得补助的 补助金额 补助原因或项
收到补助的时间 发放主体 会计处理
号 主体 (万元) 目
东山腾新食 设施设备建设
品有限公司 项目
海欣食品股 省区域发展项
份有限公司 目
合计 224.5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海欣食品(002702)
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中,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1,064.07 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 224.50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
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
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
的会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上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将
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
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