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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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新雷能        公告编号: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方式为
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
由董事长王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
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
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部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
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
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
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以
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
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
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
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且不高于6,000万元。在
上述前提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0,000股,约占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
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源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2)若触发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
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
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②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
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
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③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④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⑤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
份的具体处置方式,包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⑥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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