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8
深 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 2023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预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800,000 股为 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10 月 3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0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0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10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 3402 号
咨询联系人:洪洁辉
咨询电话:0755-2740288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