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 关于志特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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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86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0
转债代码:123186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3 号)同意,江
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614.033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
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61,403.30 万元。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志特转债”,债券代码“123186”。“志特转债”自 2023 年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在巨潮资
讯网的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
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志特转债”的
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志特转
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可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即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一)开始
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止。
  “志特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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