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规范合法,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和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
(本页以上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张文君 翟永功 许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