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文件及材料,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收购资产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收购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考虑,
有助于公司提高资源整合能力、发挥协同效应,从而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优势,
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已经公
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资产收购事项。
独立董事:黄澄清、杨义先、郭海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