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 8,927,856 股,限售期为自股东向公司增
资及受让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 36 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30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
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848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并于2022年7月
件流通股为92,166,77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7,833,223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266,777股已于2023年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2)。
股东江苏疌泉元禾璞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浦成投资有限
公司、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首次
公开发行限售股4,788,295股已于2023年7月1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股东向公
司增资及受让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0年10月29日)起36个月,
对应股东共14名,对应股份数量8,927,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上市流通
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承诺如
下:
(一)限售股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璞华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
华芯成长五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帆致远产业投资基金(苏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
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常春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尊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莆田芯跑二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朗玛三十二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承诺如下:
“1、自本企业向公司增资及受让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 2020
年10月29日)起36个月与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期限内,本企业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
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
公司股份。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及减持意向承诺向发行人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
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限售股股东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1、自本企业向公司增资及受让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0
年10月29日)起36个月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期限内,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
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前述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8,927,856股,限售期为自股东向公司
增资及受让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0年10月29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售股数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量
苏州璞华远创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南山红土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肥华芯成长五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扬帆致远产业投资基金(苏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售股数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量
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照常春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苏州聚源铸芯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东莞长劲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深圳市尊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莆 田 芯 跑二 号投 资 合伙企 业
(有限合伙)
朗玛三十二号(深圳)创业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8,927,856 7.4399% 8,927,856 0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8,927,856 36
注:限售期自股东向公司增资及受让公司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2020年10月29
日)起36个月。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