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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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5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式发出。
召开。
事鲁忠、职工监事张永、职工监事桑会庆现场参会;监事会
主席由海燕、监事王亚良以视频形式参会。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沈机集团”)持有的沈阳机床中捷友
谊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厂”)100%股权、沈阳中捷
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航天”)100%股权
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机床”)持
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锻”)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中实施本次交易的条件。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
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①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②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
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区间选取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7.32      5.86
前 60 个交易日        7.60      6.08
前 120 个交易日       7.83      6.2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5.86元/股,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
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
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①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通用沈机集团、
通用机床,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②发行数量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
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及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向各交易对
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转
让对价÷发行价格。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为
非整数,则不足一股的部分本公司无需支付。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
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
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公司将
于《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进一步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情况,并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结果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
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锁定期安排
  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本公司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
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
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若本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低于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本次以资产认购本公司
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本次以资产认购本公司股份
的股份发行价的,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通过本次交易取
得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因涉嫌本次交易所提供或
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不转让在本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因本次交易
而取得的股份由于本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承诺。
  若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通用沈机集团和通用机床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滚存利润安排
  本公司于本次交易股份登记日前的全部滚存利润/亏损
由本次交易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比例
共享/承担。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过渡期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的
期间为过渡期间。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之审计、评估工
作尚未完成。待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与交易对
方对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的损益的享有或承担另行协商确
定。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业绩承诺和补偿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
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明确的业绩承诺及补偿
协议。业绩承诺和补偿具体方案将由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标
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
关规定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以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为
准,并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应对资本市场波动及行业因素造成的本公司股价涨
跌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引
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①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② 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
  ③ 可调价期间
  本公司审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日(含当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
监会注册前(不含当日)。
  ④ 调价触发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的授权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交易中发行价格进
行一次调整:
  向上调整
  深证综指(399106.SZ)或中证机床(931866.CSI)在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
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涨幅超过20%,
且本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格涨幅超过20%。
  向下调整
  深证综指(399106.SZ)或中证机床(931866.CSI)在
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20个交易日较公
司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跌幅超过20%,
且本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格跌幅超过20%。
  ⑤ 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前述“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后的
价基准日为首次满足该项调价触发条件的次一交易日。
  ⑥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本公司可且仅可对发行价格进行一
次调整。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
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本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
资产。
  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则后续不可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
  ⑦ 股份发行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
整,则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
整。
  ⑧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
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作相
应调整。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拟向不超过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定价基准日和定价依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
行相应调整。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数量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的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的交易价格的100%。
  在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本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
行相应调整。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本公司股
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支付本次重组相关费用后用于
支付本公司或标的公司符合相关行业政策的项目建设、本公
司或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募集配套资金具
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
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交易的实施。本次交易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
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出,
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已支出的
自筹资金。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亏损,
由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承担。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决议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
次交易方案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后方可实施,并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
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编制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其摘要,并将于本次会议决议公告披露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告。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
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通用沈机集团、通用机床分别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就交易价格、定价方
式、过渡期损益、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
  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公司将
就该协议未决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相关交易对方达成补
充协议或后续协议,并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经认真对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审
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
定,具体如下:
中捷厂100%股权、航空航天100%股权及通用机床持有的天
津天锻78.45%股权,不涉及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手续,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反垄断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件。
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所涉及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捷厂、航空航天
及天津天锻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
处理。
可能导致本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
务的情形。
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
合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本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
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
产,并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审
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
定,具体如下:
中捷厂100%股权、航空航天100%股权及通用机床持有的天
津天锻78.45%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机集团和通用机床已经合法拥有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的完
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
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
立。
营能力,有利于本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
于本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沈阳机床,证券代码:
  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
累积涨幅为-1.11%。剔除大盘因素(深证综指)影响,公
司股票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积涨幅为1.23%,未达到20%的
标准。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中证机床)影响,公司股票
价格在该区间内的累积涨幅为-3.32%,未达到20%标准。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的议案》
  本次重组相关主体(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
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为本次重组提
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参
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因此,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通用沈机集团及通用机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通用沈机集团、通用机床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通用技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持有通
用沈机集团60.15%股权及通用机床70%股权。根据《重组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通
用沈机集团、通用机床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重
组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
行了审慎分析,监事会认为:
  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一直为通用技术
集团,实际控制人一直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化。本
次重组前,截至2023年6月30日,通用技术集团持有公司
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
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沈机集团持有的中捷厂100%股
权、航空航天100%股权和通用机床持有的天津天锻78.45%
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通用沈机集团、通用
机床为通用技术集团控股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持有通用
沈机集团60.15%股权及通用机床70%股权。本次重组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通用技术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
为国务院国资委。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
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
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重组的信息
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
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
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东大会认可。
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
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
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
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
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独立
财务顾问。
 由海燕、王亚良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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