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3-14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情况:
人民币 25,000 万元(或等值美元)的信贷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申请之贷款授信项下债务所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涉债务本金拟由原来的
不超过人民币 15,500 万元(或等值美元)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或
等值美元);
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循环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医药产
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946,050 万元、为凯茂生物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
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
际对外担保金额约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 64.41%。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
与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签订《银行信贷函》,
复星医药产业向华侨银行申请了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或等值美
元)的信贷额度。2023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与华侨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由本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向华侨银行申
请的于债务确定期间(即 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或约定的其
他孰早日止)上述信贷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澳新银行”)签订《银行授信》,
由复星医药产业向澳新银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5,500 万元(或等值美元)
的循环贷款授信,并由本公司为该等授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
本公司向澳新银行签发《保证与赔偿协议》(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
以上详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由于授信额度提高,2023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复星医药产业与澳新银
行签订《关于银行授信的第一次修改》(以下与“《银行授信》”合称“经修改
后的《银行授信》”),复星医药产业向澳新银行申请的贷款授信额度由原来的
不超过人民币 15,500 万元(或等值美元)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或
等值美元)。根据《保证合同二》,本公司将继续为复星医药产业于经修改后的
《银行授信》项下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或等值美元)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下简称“凯茂生物”)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
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由凯茂生物向北京银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循环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7 年 10 月 18 日止。同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即凯茂生物直接控股股东)与北京银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三》”),由复星医药产业为凯
茂生物的上述循环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 3,330,000 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
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
位〈包括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同时,
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 2023 年 6 月 28 日)起至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
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复星医药产业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吴以芳
先生。复星医药产业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药品委托生产;一般项目:实业投资、医药行业投资、从事生物技术领域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药品、化学试剂、医疗器械的
研发,药物检测仪器、制药专用设备、包装材料及制品的销售。截至本公告日,
复星医药产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5,660 万元,本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368,948 万元,股东
权益为人民币 874,831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494,117 万元;2022 年,复
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46,833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06,974 万
元。
根据复星医药产业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47,742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76,931 万元。
凯茂生物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周永春先生。
凯茂生物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截至本公告日,凯茂生物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5,300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单体口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凯茂生物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4,457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36,319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8,138 万元;2022 年,凯茂生物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1,663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569 万元。
根据凯茂生物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凯茂生物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42,456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35,241 万元,
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7,215 万元;2023 年 1 至 6 月,凯茂生物实现营业收入人民
币 3,869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313 万元。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由本公司为债务确定期间复星医药产业向华侨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或等值美元)的信贷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医药产业于上述信贷额度项下应向华侨银行偿还
/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无条件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自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延期或宽限到期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中国法律”),
并据其解释。
(5)《保证合同一》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由本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向澳新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或等值美元)的贷款授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
复星医药产业于上述授信额度内应当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
用等。
(2)保证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至如下日期(孰早)止:①被担保债务经澳新银行书面确认已
完全偿付之日,②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 2 年。
(4)《保证合同二》受中国法律管辖。
(5)《保证合同二》自 2023 年 8 月 24 日起生效。
(1)由复星医药产业为凯茂生物向北京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循环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授信期限自
额度内应向北京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自《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依约到期、
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三》适用中国法律。
(5)《保证合同三》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
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
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
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批准后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
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限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
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
合人民币约 2,871,423 万元(其中美元、欧元按 2023 年 10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4.41%;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
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