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0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
百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2 人。监事陈杰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
能亲自参加会议,委托监事李金凤女士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自律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