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和会议资料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5 名,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的董事 4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
关联董事钟志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
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 立 董事 关 于此 议 案发 表 了独 立 意见 , 详见 公 司同 日 刊登 于 上海 证 券交 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案》(议案二)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审议核查后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3 年 10 月
为 2.42 元/股。
关联董事钟志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 立 董事 关 于此 议 案发 表 了独 立 意见 , 详见 公 司同 日 刊登 于 上海 证 券交 易 所网 站
(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