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名石良希先生、张世洪先生、耿卫东先生、恽俊先生作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彭涛先生、师文林先生、钱明星先生作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独立董事
候选人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求的任职条
件和独立性。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程序规范,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该事项予以
认可,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
二、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事项
我们审阅了恽俊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恽俊先生具备《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惩戒或公开谴责,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
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对该事项予以认可,同意公司本次财务总监
的聘任。
独立董事:沃健、周心权、钱明星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