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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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杭州宏
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华数科”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孙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其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
TEXPA GmbH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保函、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相
关人士根据 TEXPA GmbH 实际经营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
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
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的研发、生产、安装、售后及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
   根据德国杜塞尔多夫审计师 Antonius Gerbus 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德
国会计准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TEXPA GmbH 资产总额 12,645,691.65
欧元,负债总额 7,483,704.70 欧元,资产净额 5,161,986.95 欧元。2022 年度,营
业总收入 16,616,851.32 欧元,净利润-5,677,236.60 欧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权属清晰,不存在
质押、抵押等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 TEXPA GmbH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值
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函、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目
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
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
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和 TEXPA GmbH 与贷款银行或
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
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孙公司的融资需求及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
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全资孙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
需求,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
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
供担保是综合考虑 TEXPA GmbH 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全资孙公司实际
经营需求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具备偿债能力,
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董
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担保的事项,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相关人士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
为,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无逾期担
保、无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为全资孙公司 TEXPA GmbH 提供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齐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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