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骨干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目标的责任感、使命感,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
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称“股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股权激励奖励与本人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
二、职责权限
导和审核考核工作。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体系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行权期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亿
第二个行权期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亿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际完成率
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行权
比例:
业绩完成
R≥100% 100%>R≥90% 90%>R≥80% 80%>R≥70% R<70%
情况
公司层面
行权比例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R未达到70%,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
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统一注销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激励对象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
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统一注销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五、考核结果的归档及管理
人力资源中心及直属上司对被考核者进行半年度和年度结果反馈,并指出不
足点及改善方向。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果不能妥
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
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保留绩效考核结果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
档保存。
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要修改或重新记录,
须由当事人签字。
六、解释及生效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