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微至”、“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科微至智能制
造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51 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3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3,160.869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共涉及 1 名股东,
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 99.00 万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将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中信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证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
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中证投资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
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除上述承诺外,本
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
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99.0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合计 990,000 0.75% 99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990,000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科微至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锁定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科微至已就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科微至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勇 卢
康昊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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