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4,558 户, 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523,54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41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560,000 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88,660,000 股,首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后 总 股 本 118,220,000 股 , 其 中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
司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股份数量为 1,523,542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的 1.29%,其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
二、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本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
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锁定
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锁
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
算。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事项,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违规对其提
供担保。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条件股 限售股占总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
份总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数量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
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五、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股) (%) (股)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183,542 76.28 1,523,542 88,660,000 75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1,523,542 1.29 1,523,542 0 0
首发前限售股 88,660,000 75 88,660,000 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036,458 23.72 1,523,542 29,560,000 25
三、总股本 118,220,000 100 118,22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
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严格履
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网下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