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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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6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
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经第六届董事
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事 9 人。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会议由董事贺臻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
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贺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贺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
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陈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
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序号     姓名           职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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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司相关人员选聘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公司现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审计室主任、财务部长、证券事务代
表将继续履职至第六届董事会完成相关人员聘任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广州番禺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副院长。现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贺臻先生与除深圳清研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之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 61,2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市印刷版再生厂厂长、深圳市石化集团工业管理部副经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中国塑料加工协会副会长、中国绿色印刷电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陈寿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
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总经理、牛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历任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国际合作部部长、欧洲中心主任、
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公司董事,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长。刘仁辰先生与除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大学、深圳市中华自行车(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投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
管理公司企业二部;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企业二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深圳市通产集
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海成先生与除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之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
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监察干事、副主任、主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办公室(信访办)主
任,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联合会主席。现任公司
董事、党委副书记。邓康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产业司、清华大学国内合作办、科研院重大项目办、科技开发部等多部门工作,现任深圳清华
大学研究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潘泽生先生与除
深圳清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外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学院院长,中共深圳市委首届法律顾问,深圳市第五、六两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委
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
会长、深圳市七届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首批广东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
业人员,广东省涉外法治人才库成员,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华孚
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亚英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境外会员。曾任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调查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行业协
会商会评估委员会评估专家、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及第五届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督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创新科技
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家及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发起人,深圳兆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麦科田生物医
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任会计、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
理、董事长;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特级专务;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兼任飞亚达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天虹
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董事长,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大陆航空科技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现任深圳工业总会会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及全球产业研究中心
主任,深圳市金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梵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梵境智慧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光权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创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于喆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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