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 华电重工: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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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42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的交易真实,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体牵
头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与新疆华电天山绿
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天山绿能”)签署了《新疆华电哈
密 2×100 万千瓦煤电项目钢结构间冷塔 EPC 总承包(C 标段)合同》,
总合同金额为 58,888.89 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彭刚平、樊春艳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该事项,并发表同意意见。独立
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
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汉城东街18号巴里坤
宾馆内西侧综合楼1栋1号2层206室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日
  法定代表人:杨金发
  主要股东: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一般项目:热力生
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
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行
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
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储能技术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华电天山绿能为华电新能的全资子公司,华电新能与公司分别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
方。因此,本次交易为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关联交易。华电天
山绿能、华电新能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
的关系。
  华电新能及华电天山绿能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
履约能力,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形成坏账可能性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合同标的为新疆华电哈密 2×100 万千瓦煤电项目钢结构间冷
空冷系统和钢结构间冷塔的设计、供货和建筑与安装工程,循环水泵
房、制氢站建筑工程,还包含以上钢结构塔、空冷塔内散热器系统、
管道系统及其它全部辅助系统的所有设备及材料供货等服务。定价依
合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确定。
  合同名称: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钢结构间冷塔
EPC 总承包(C 标段)合同
  合同金额:58,888.89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为联合体牵头
人,负责本项目设计、设备供货工作,接收合同付款并协调联合体成
员全面履行合同,后续将与联合体成员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补充协议,根据联合体分工进一步明确双方合同金额。
  结算方式:本合同主要包括设备购置款、建筑工程款和安装工程
款等,按进度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款。
  竣工日期:计划第一台机组:2025年10月26日;第二台机组:2025
年12月26日。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逾期违约、质量违约等。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已提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华电天山绿能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
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与华电天山绿能的交易真实,定价公
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多次承揽华电新能及其所属子公司的项目,双方合作良好,
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本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
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
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也
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
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 报备文件:
承包(C 标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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