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49777 债券简称:22 中武 0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中武电商向浦发银行
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保证人”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61.9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33%。公
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福州分行”或“债权人”
)
在福州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福建)
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武电商”或者“债
务人”)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融资额度 7,000 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 104.47 亿元,该担保
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详见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担
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
。中武电商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此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被担保方提供担保额度 57.65 亿元(其中为中武电商提供
担保额度 14.29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 5.34 亿元),剩余担保额
度 46.82 亿元,本次担保 7,000 万元,未超过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3 日,住所为福建省福
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湖东路 189 号凯捷大厦 7、8 层,注册资
本 6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珅。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建筑材
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
家具零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
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
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
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
业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煤
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原料
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
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公司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单位:元
资产总额 1,237,905,658.02 1,043,140,422.63
负债总额 975,375,406.93 779,912,990.74
银行贷款总额 284,832,182.97 156,123,285.79
流动负债总额 975,203,406.93 779,614,020.81
或有事项总额 - -
净资产 262,530,251.09 263,227,431.89
营业收入 707,927,333.85 1,634,573,101.19
利润总额 -3,991,706.89 7,469,462.08
净利润 -2,317,138.09 5,492,754.85
注:上述 2023 年第二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融资额度协议》
(以下简称“主合同”)
,申请融资额度 7,000
万元,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 2023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4 年 6
月 5 日止。同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中武电商
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
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
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
产生得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
保证金。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
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
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
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
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
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合同所称
“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
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
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宣布包括债权人以起诉书或申
请书或其他文件向有权机构提出的任何主张。债权人与债务
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保证合同之目的,
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
律)并按其解释。有关保证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
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保证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
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
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保证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被撤
销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合同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保证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
除保证合同。如保证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保证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融资及担保是为了满足中武电商生产
经营需要,符合经营计划和实际情况,该公司信用良好,资
产负债率虽然超过 70%,
但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为
此外,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
质押股权的情形。上述担保无逾期或涉及诉讼。
《最
高额保证合同》;
的《融资额度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