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3-082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以及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9人,委托出席0人。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谢建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编制了《2023年第
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同意聘任吴彦资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彦资女士董
事会秘书任职生效后,公司总经理张芦苇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
任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超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第2-4项子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1项子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以上制度的具体内容及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02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
议案为《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