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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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
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未发现上述
人员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其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戴岚女士为总经理,王超先生为副总经理,李
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常、陶永平、孟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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