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6 证券简称:帅丰电器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 票上 市类 型为 首 发股 份; 股票 认购 方式为 网下 ,上 市股 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24,800,000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01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帅丰电器”或
“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200,000 股,并于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其转增股份,共涉
及 5 名限售股股东,分别为浙江帅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丰投资”)、邵
于佶、嵊州市丰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丰福投资”)、商若
云、邵贤庆。上述股东持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 124,800,0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67.82%,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将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40,8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35,2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05,600,000 股。
其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转
增股本事项,导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化。自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至本
公告披露日,历次授予、解锁、回购及注销等操作共计增加股本 596,775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 310,27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 286,500 股。因 2021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实施共计增加股本 42,612,375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增加 29,086,425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 13,525,950 股。上述事项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5 月 1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0,800,000 股变更为 142,025,000 股。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回购注销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完成注销,公司
总股本由 142,025,000 股变更为 142,005,000 股。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6,250 股限制性股票,并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登记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四)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回购注销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4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70,000 股,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完成
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42,311,250 股变更为 142,041,250 股。
(五)2021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 年实施)
议及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
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42,041,25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39 元(含税),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7,437,337.50 元,
转增 42,612,375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上市流通。本次分配后总股本由
(六)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回购注销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 5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4,200 股,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七)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次回购注销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回购 6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00,275 股,相关
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84,609,425 股变更
为 184,009,150 股。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除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外,未有其他事项
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4,009,150 股,其
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8,612,45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5,396,700 股。本
次上市流通涉及的 5 名限售股股东 共计持有首次公开发行时限售股合计为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
出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集团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帅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帅丰电器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帅丰电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
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集团所持帅丰电器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集团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集团已作
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集团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减持
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帅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己发行股份,也不由帅丰电器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帅丰电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帅丰电器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于本承诺中的
所有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帅丰电器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持有帅丰电器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
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帅丰电器的股
份。
(4)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
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合法方式。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减持价格
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帅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帅丰电器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帅丰电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
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帅丰电器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帅丰电器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
出的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集团/本人持续看好帅丰电器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帅丰电器发展,拟
长期持有帅丰电器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减持规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减持规定的前提下,本集
团/本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集
团/本人名下的股份数量的 25%,且减持不影响本集团/本人对帅丰电器的控制权。
若在减持帅丰电器股票前,帅丰电器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帅丰电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
调整后的价格。
(3)除前述承诺外,本集团/本人承诺相关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减持规定》
及届时有效的相关减持规定办理。
(1)本企业持续看好帅丰电器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帅丰电器发展,拟长期持
有帅丰电器股票。
(2)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减持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将按照届时市场情况进行
减持,且该等减持行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进行。
(3)除前述承诺外,本企业承诺相关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减持规定》及届
时有效的相关减持规定办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诺;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24,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 67.82%。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四)。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数量 通数量 股数量
本比例(%)
嵊州市丰福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24,800,000 67.82 124,80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24,800,00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25,396,700 -124,800,000 596,7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8,612,450 124,800,000 183,412,450
股份合计 184,009,150 0 184,009,150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