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威医药: 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实际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113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8.4.2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
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已成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曾凡祥(签字)      杜长宏(签字)      刘   利(签字)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恩威医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