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的有关要求,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及时登记汇总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
票上市规则》、
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就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2023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
共有 8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该 8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本次
激励计划筹划之前或该等核查对象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时,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获知公
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
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