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旺科技: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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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45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8.18
元,共计募集资金 8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83.02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81,416.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用及
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2.75 万元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1,234.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天健验〔2022〕79 号)。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
订)》(上证发〔2023〕12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马鞍山华旺”)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          司杭州临安支行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
限公司           鞍山东源支行[注]
  [注]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东源支行无
公章,亦无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上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年产 18 万吨特种纸生产线
扩建项目(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同意将“年产 18 万吨特种纸生产线扩建项目(一期)”结项,并将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17,224.00 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净额
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另外该项目尚有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该部分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合计 13,949.19 万元
(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待满足相关合
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再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马鞍山华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并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
后,公司及子公司马鞍山华旺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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