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 北京英舜(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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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英舜(大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
   (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细则》
               ”)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大
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
英舜(大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连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赵越、张雪出席公司
                           ),并就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
议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
法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核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
 ;
               第 1 页 共 17 页
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
料》
 ;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
期公告》
   ;
授权委托书、现场表决票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向公司提供的合并统计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其他相关文件。
  本法律意见书仅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使用,非
经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事实
进行了审核,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过程,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出了《股东大会通知》;2023 年 9
月 2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大
                 第 2 页 共 17 页
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将原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
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
   经核查,上述《股东大会通知》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15 日前以公
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
议登记方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间及内容均
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连市中山区昆明街 3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实际召开的
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www.chinaclear.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
为 2023 年 10 月 11 日 15:00 至 2023 年 10 月 12 日 15: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均
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第 3 页 共 17 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 0 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2)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网络投票情况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 人,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32,036,2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92%。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及其他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第 4 页 共 17 页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审议
事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出现审议过程中对议案
进行修改的情形,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鉴于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无股东及代理人出席,故现场会议不涉及计票、监票环节;本次
股东大会的网络表决投票,系依据《网络投票细则》的规定设置操作
流程,参加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及表决结果系由中国结算提供。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题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议题 2.01: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02: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资产出售交易对方
                第 5 页 共 17 页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03: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交易标的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04: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定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05: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支付方式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06: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过渡期间的损益安排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07: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交割安排
  同意 31,684,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反
                第 6 页 共 17 页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25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
  议题 2.08: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人员安置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0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种类和每股
面值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交易标的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定价依据及交易对价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第 7 页 共 17 页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及发行价格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4: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票数量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股份锁定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第 8 页 共 17 页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业绩承诺及补偿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1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1: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2: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第 9 页 共 17 页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3: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4: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锁定期安排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5: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上市地点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6: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7: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第 10 页 共 17 页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议题 2.28:决议有效期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4:关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5: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第 11 页 共 17 页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8: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第 12 页 共 17 页
  议题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1: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2: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第 13 页 共 17 页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3: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4: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
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第 14 页 共 17 页
  议题 1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发行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7: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议题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31,936,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
对 1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弃权 0 股,
                第 15 页 共 17 页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经核查,上述议题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连洁净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议题均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法定数额以上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人员
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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