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
目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是结合目前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做出的调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陈 忠 刘晓军 吴益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