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98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效,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出售资产相关的收益预计将对公司
当年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概述
为聚焦主业,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公
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与株式会社 LeadingUI Co.,Ltd.(以
下简称“LeadingUI”)以及自然人张美莉在深圳市签订了《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拟成立合资公司及后续该合资公司将对本公司触控业 务涉及
的整体资产(以下简称“触控资产”)进行收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人民币,其中 LeadingUI 认缴注册资本 3,400 万元人民币,占比 85%,德明利认
缴注册资本 400 万元人民币,占比 10%,张美莉认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人民币,
占比 5%。以上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株式会社 LeadingUI Co.,Ltd.
LeadingUI 的第一大股东 Song Woo Seok 持股比例为 25.71%、员工持股比
例共计为 24.16%、相关财务投资机构持股比例为 29.89%,Song Woo Seok 为
LeadingUI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LeadingUI 为注册和经营于韩国的集成电
路设计企业,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业务,且专注于触控芯片的研
发和销售。LeadingUI 于 2018 年 2 月以增资方式投资入股公司(当时持股比例
为 3%)。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止,LeadingUI 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 1.15%。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向 LeadingUI 支付技术服务费 15.46 万美元(折人民
币 10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与 LeadingUI 近三年未发生其他交易。经查询,
LeadingUI 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状况良好,2022 年度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 15.8 亿韩元,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张美莉
张美莉女士,中国台湾籍,毕业于中国台湾国立清华大学,住所位于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 张 美 莉 女 士 曾 担 任 台 湾 三 星 电 子 副 科 长、韩国
Pointchips Co. Ltd.理事、LeadingUI 理事。张美莉女士系 LeadingUI 股
东,曾作为 LeadingUI 的代表于 2018 年 2 月—2020 年 2 月期间担任公司
副董事长,于 2015 年入职公司,获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17,160 份(其
中第一期已行权 2,600 份,第二期可行权 9,100 份),现为公司触控部产
品经理。经查询,张美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详见“四、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合资公司的设立”。
四、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
乙方:株式会社 LeadingUI Co., Ltd.(以下简称“LeadingUI”)
丙方:张美莉
(以上甲、乙、丙方单称“一方”,合称“三方”或“各方”)
(一) 合资公司的设立
要素如下:
(1)公司名称:珠海市宏沛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
准及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4000 万元(本协议中“元”均指“人民币元”);
(3)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4)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
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围设备制造;数据处理服务;网络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批发、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最
终以工商主管部门核准及登记为准);
(5)法定代表人:张美莉
(6)执行董事:Song Woo Seok;
(7)监事:李耀荣;
(8)股权结构及出资形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形式
合 计 4,000 100 -
比例不低于 75%。
(二) 合资公司的资产
资产(以下简称“触控资产”)进行收购,触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触控业务
所涉及的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最终范围由甲方确定。三方确认,合资公司
收购触控资产的对价,将参照触控资产的审计、评估结果由甲方与合资公司最终
确定,各方促使合资公司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三) 合资公司的运营
予相关支持,共同促进合资公司业务发展。
助合资公司建立业务开展所需的专业团队。
资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股东会审议。
(四)法律效力其他
力。
术合作协议》、《专利使用授权协议》、《技术转让合同》)均已良好履行,
合同项下的费用均已结清,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尚欠费用,甲乙双方不存在任
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三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五、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 Leading UI 及张美莉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将触控资产出售给合资公
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存储主营业务,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
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出售资产相关的收益将对公司当年业绩产
生一定积极影响,本次资产出售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 Leading UI 及张美莉投资设立合资公
司并将触控资产出售给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存储主营业
务,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及资产出售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
则,出售资产相关的收益将对公司当年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合法利益的情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
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该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公司与
Leading UI 及张美莉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七、风险提示
要一定周期,期间可能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导致出售价格、出售进度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合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 展未达
预期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