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 141 名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个人考核符合规定要求以及归属的资格条件,可以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6234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公司因如下原因对 2021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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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由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4.5749 万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46 人调整为 141 人,
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22.3244 万股调整为 117.7495
万股。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 348,312,961.72 元,根
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率为 87.078%,则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性股票因此作废 7.6077 万股。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
中 13 人考核结果不为 A+、A 或 B+,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或不
能全部归属,共计作废 0.6436 万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事项审
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合计作废数量为 12.8262 万股。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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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安保和 刘松萍 李丹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