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3-055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改后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 本次股改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1,48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48%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 本次上市后股改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剩余数量为 262,187,900 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纺织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14 年 7 月 3 日经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 2014 年 11 月 21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公司 A 股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申集团”)承诺,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损益)不低
于 2.6 亿元,否则大申集团将予以双重补偿,并在公司 2014 年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完毕。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
经常性损益)低于 2.6 亿元,且高于 2.1 亿元,那么大申集团将向全体无限售条件
的 A 股流通股股东追送 540.54 万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后的 A 股流通股股本为基础每 10 股追加送股 0.5 股。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
经常性损益)低于 2.1 亿元,那么大申集团将向全体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股
东追送 1,081.08 万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 A 股流通
股股本为基础每 10 股追加送股 1 股。
如果公司 201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
经常性损益)低于 2.6 亿元,则低于 2.6 亿元部分(即 2.6 亿元减去实际净利润部
分),大申集团将向公司支付现金予以补足。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相关主体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提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潜在非流通股股东为大申集团、西藏钱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钱峰”,原名称“上海钱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一乙科技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一乙”,原名称“西藏一乙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南京弘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做出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如
下:
限售股份持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有人名称 情况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之日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严格履行
股份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大申集团承诺: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大申集团就补偿现金
(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
币已于2015年8月6日转
经常性损益)不低于2.6亿元,否则本承诺人
入公司帐户;追送对价
将予以双重补偿,并在公司2014年股东大会
股 份 10,811,137股已 于
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具体补偿方式如
下: 毕。该项承诺已履行完
(1)向A股流通股股东送股 毕。
? 如果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
损益)低于2.6亿元,且高于2.1亿元,那么大
申集团将向全体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
东追送540.54万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A股流通股股本为
基础每10股追加送股0.5股。
? 如果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
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
损益)低于2.1亿元,那么本承诺人将向全体
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股东追送1,081.08万
股作为补偿,相当于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后的A股流通股股本为基础每10股追加
送股1股。
(2)向公司补足现金
如果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
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含非经常性损益)
低于2.6亿元,则低于2.6亿元部分(即2.6亿
元减去实际净利润部分),本承诺人将向公
司支付现金予以补足。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24个月内,
如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则发行价不低于 严格履行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之日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
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本承诺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之日起,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
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本承诺人将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斯威特集团 海东浩已完成相关工商
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签署的《关于上海 变更登记,交易对方江
苏一乙已支付公司全部
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
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
浩”)股权处置协议》的相关约定,完成对上
币3,544.67万元。江苏一
海东浩84.6%股权的收购(系指完成收购款项
乙已于2015年11月16日
的支付与股权过户的工商登记);如果未能 向公司赔偿人民币300
在2个月内完成前述收购,则每延迟一个月, 万元。该项承诺已履行
本承诺人应向公司赔偿人民币100万元(延迟 完毕。
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其他非流通股东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
日起,所持有的限售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经核查,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
大申集团将向公司无偿赠与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
中毅达”)100%股权(根据银信评估以 2014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银信评
报字[2014]沪第 158 号《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拥有股权无偿赠予中国纺织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报告》,厦门中毅达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3,415.03 万元),作为全体非流通股股
东用于支付股改对价的部分成本。
公司将用上述资产赠与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照每 10 股转增 20 股
的比例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357,091,535 股变更为 1,071,274,605 股。
自 2014 年 11 月 25 日股改实施完毕以来,公司不存在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
的股本结构变化,也不存在发行新股(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截至有限售条件流
历史变动情况
称 时 通股上市流通日
占总
占总
持有有限售 剩余有限售 股本
股本 变动
条件流通股 变动时间 变动数量 条件流通股 比例
比例 原因
数量 数量 (%
(%)
)
追送
大申集 股份
团有限 276,908,627 26.21 司法 0 0
公司 划转
司法
拍卖
信达证
券-兴
业银行
-信达
兴融 4
号集合 司法
资产管 划转
理计划
(以下
简称“资
管计
划”)
上市
流通
江苏一 上市
乙科技 流通
创业有 司法
限公司 2017.2.20 -18,500,000
裁定
上市
流通
上海钱 上市
峰投资 流通
管理有 上市
限公司 流通
司法
裁定
倪赣 0 0 0 0
上市
流通
司法
林泽豪 0 0 拍卖 0 0
流通
其他非
上市
流通股 66,924,000 6.25 2015.11.25 -64,684,620 2,239,380 0.21
流通
股东
原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对应的上市流通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
让(或拍卖等)而发生变化。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股权分置改革项目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 2014 年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保荐机构为摩根士丹利证券
(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摩
根士丹利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指派的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由李德祥先
生变更为封嘉玮先生。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各持有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且未发现本次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上市流通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摩根士丹利证券对此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51,480 股;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
持有有限售 售条件的
本次上市 剩余有限售条
序 条件的流通 流通股股
股东名称 数量(单 件的流通股股
号 股股份数量 份占公司
位:股) 份数量
(单位:股) 总股本比
例(%)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
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
“上海社保中心”)
合计 262,239,380 24.475 51,480 262,187,900
资管计划因股权分置改革事项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情况如上表。此前资管计划
出具的与2019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股份限售承诺已履行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
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资管计划出具了新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资管计划限售股解除限售的申请,本次相关限售股份不可上
市流通。具体情况见下文“五、(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
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富利公司、进口纺织和信中纺机仍为未规范账户。此三名股东合计持有的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售条件的流通股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进行了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大申集团多次违约,信达证券多次向其要求其清偿债务或
提前回购,并向司法机关要求强制执行。2017 年 11 月,上海市一中院裁定对标的
股份进行拍卖,但两次均流拍。2018 年 12 月,上海市一中院裁定解除对大申集团
持有的公司 2.6 亿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票的冻结,将标的股份作价 505,232,000
元交付信达证券用于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通过执行法院裁决,信达证券所管理
的资管计划持有上市公司 2.6 亿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披露的《*ST毅达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
订稿),资管计划承诺:自本次重组实施完成之日(以赤峰瑞阳化工有限公司100%
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起36个月内,资管计划将不
对外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放弃在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
位。2019年11月5日,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
赤峰瑞阳已完成出资情况变更登记手续,赤峰瑞阳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
本次股份限售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资管计划承诺:“在
本次重组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由于因上市公
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本次交
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
不转让本资管计划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
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资管计划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上述股份包括原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
上海社保中心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开立证券账户时,由
于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错输证件代码,致使上海社保中心证券账户B880150663成为
未规范账户。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出具的证券账户资
料变更办理确认单,上海社保中心的证券账户名称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
算管理中心”变更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身份证件信息同步更新,证
券账户的不规范问题得到解决,符合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条件。
(五)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四次安排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上市。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如下:
序号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时间 流通上市数量(股)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1 日与 2016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股改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公告》及 2021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公告编号为 2015-083、2016-110 及 2021-006。
六、本次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类别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0 0 0
的流通股份 3、其他 260,000,000 0 260,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62,239,380 -51,480 262,187,900
A股 448,675,225 51,480 448,726,705
无限售条件 B股 360,360,000 0 360,36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
计
股份总额 1,071,274,605 0 1,071,274,60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