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
批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及部分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更正后)》(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及预
留部分首批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且限售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公司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
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同意对符合本次解除
限售条件的 119 名激励对象相应 206.82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首批授予 1 名激励
对象降职,3 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38 名激励对象在 2022 年度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回购注销前述 4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
相应的审议程序,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合理、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
继续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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