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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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预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
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
异议。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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