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 力鼎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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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基
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等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大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2022 年度的财务与内控审计
工作。公司聘任大华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覃一知、林杰、陈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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