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3-115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硅材料公司”或“甲方”)与江苏
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晶新能源”或“乙方”)签订了《委托
加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向
乙方提供单晶硅方棒,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将甲方提供的单晶方棒加工成
硅片供应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合同总金额为 5,274.03 万元。
● 由于公司副总经理吴刚先生在双晶新能源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双晶新能源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硅材料公司
接受双晶新能源劳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八届十次监事会分
别审议通过,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无关联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
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加工合同》,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提供单晶硅方棒,乙方应根据合
同约定的标准将甲方提供的单晶方棒加工成硅片供应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加
工费,合同总金额为 5,274.03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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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并经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董事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其金额,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991MABLXTWQ1A
法定代表人 杨佳葳
注册资本 36,000 万 CNY
注册地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 66 号 1 幢研发中心 233 室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未经审计)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5,923.27
净利润 -271.31 65.25
总资产 8,806.80 41,520.93
净资产 8,506.60 27,142.98
公司副总经理吴刚先生在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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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单晶硅相关的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
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允、合理交易原
则。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主体:
委托方(甲方):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柒拾肆万叁佰元整
加工费后安排发货。
因造成的延迟除外),乙方除有权继续要求付款外,还有权暂停部分或全部发货,
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有权留置甲方单晶方棒、硅片;
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交易旨在通过双晶新能源先进的切片工艺,降低自身硅片的投资成本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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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与双晶新能源的关联交
易行为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与江苏双晶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已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八届十次监事会分别审
议通过,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无关联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
则》等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双晶新能源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8,363.16
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次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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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书;
(四)《委托加工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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