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10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 开始,会期
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9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上午 9:15-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9:15-15:00 的任
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20,635,5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 456,372,278 股的 70.257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44,987,0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6,372,278
股的 53.681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5,648,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6,372,278
股的 16.5761%。
  公司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作为征集人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8),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部分提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郭磊明
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况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协议>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摘要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施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赞成 320,634,0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5%;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647,0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80%;反对 1,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赞成 320,582,51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835%;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5%;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5,595,50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299%;反对 53,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701%;弃权 0 股,占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 318,909,32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4616%;反对 1,726,1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38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3,922,3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7.7182%;反对 1,726,1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2818%;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 318,909,32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4616%;反对 1,726,1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38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3,922,3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7.7182%;反对 1,726,1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2818%;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 318,909,329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4616%;反对 1,726,1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538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3,922,321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7.7182%;反对 1,726,18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2818%;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张韵雯律师、李德齐
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3 年 9 月 29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宏川智慧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