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3-055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A 股普通股股票。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
象办理 21.1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激励条件的董事、高管、核心技术
/业务/管理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有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03.56 万股,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限制性股票 243.5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19%,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7.50%;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 120 人,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的 0.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17%。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5.41 元/股。
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5.87 元/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
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40%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
第一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第三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
第一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第二个归属期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
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考核结
果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两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423.56 万股调
整为 420.83 万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 120 万股,授予人数 6 人,
保持不变;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股数由 303.56 万股调整为 300.83 万股,首次
授予股数由 243.56 万股调整为 240.83 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 221 人调整为 219
人,预留授予股数 60 万股保持不变。并确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5 日。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授予
价格为 35.87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60.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由 15.41 元/股调整为 15.275 元/股;鉴于公司 1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个人原因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 17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3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
格由 35.87 元/股调整为 35.59 元/股;鉴于公司 1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个人考核
等原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公司将 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4.52 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5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及个人考核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 25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
归属的 122,25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于 2023 年
由 14.995 元/股调整为 14.545 元/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由
因不符合激励及归属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7.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予以作废。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向符合激励条件的董事、高
管、核心技术/业务/管理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出具
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0 年 10 月 16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
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确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名单进行了
核实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
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解除
限售和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及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调整
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 的议
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
关归属事宜,并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及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调整限制
性股票归属价格,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予以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解除限售和
归属事宜,并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
作废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 2020
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归属事宜,并根
据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及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
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
定比例分次归属。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公司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公
司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起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序号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项归属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定为不适当人选;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未发生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件。
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告》(天健审〔2023〕1398
率不低于 60% 的营业收入为
足该项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
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个人考核为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满足该项归属条件。
的,归属比例为 80%;个人考核为不合格的,归
属比例为 0%。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
意为符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归属情况如下:
第二期可归 占获授第二类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姓名 职务 属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性股票数量(股)
(股) 量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共 92 人)
合计 422,000 211,000 50%
注: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及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人数为 92 人,
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为 21.10 万股。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资格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92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满足归属条件。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理念,
有利于保持公司核心员工稳定,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本次归属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
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的92名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及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考核符合归属标准,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的归属登记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晶盛机电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
已经成就,晶盛机电已就本次归属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合法、有效。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
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
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
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211,000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1,308,716,101 股增
加至 1,308,927,101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
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