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3-125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28 日上午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21,049,368 股,下同)
的 68.2817%。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5,351,45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59,978,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033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8,070,88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1,9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478,98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55%。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其余人员现场参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裴礼镜、杨萌通过现场结合通讯参会的方式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0,218,587 99.4184% 352,300 0.5816% 0 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
审议结果
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7,718,587 99.3933% 352,300 0.6067% 0 0.00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要求,议案
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牛国锋、林来嵘、梁宝东、
林圃生、林圃正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上述股东合计持有股份数为 954,759,554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