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3-078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机电”)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权的费用等在内的全部债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捷锐机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1,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拓宽业务发展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孙公司捷锐机电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限公司 2023 年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20,000 万元调至捷锐机电。调剂后,公司 2023
年为捷锐机电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3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
度范围内。
司为孙公司采购货物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南昌市国资供应链金融管理
有限公司给予捷锐机电 3 亿元采购货物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 3 亿元
担保已通过审议程序,不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捷锐机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1,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MA39BYCP43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 2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半导体、光伏设备研
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
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
单晶硅棒、单晶硅头尾料、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电池片、太阳能组
件、太阳能路灯及相关材料、光伏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服务;太阳能光伏
项目的开发、信息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非居住
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光伏玻璃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捷锐机电是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 12 月末(经审计) 2023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934.98 50,916.73
负债总额 25,353.40 44,124.66
净资产 3,581.58 6,792.07
项目 2022 年度(经审计) 2023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2,703.55 30,323.00
净利润 743.42 3,210.49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万元),以及保证范
围所约定的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
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
足的保证金。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
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
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次担
保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18 亿元(含
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14.2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违
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