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 18 号公
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钭江浩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
均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
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5,628,39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数 (%)
《 关于 非公开 发
行 股票 募投项 目
集 资金 永久补 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吴韦唯、胡子豪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