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21 日,
发行时承诺限售期为 36 个月;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2651%;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63 号)同意,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案)》。公司以 2022 年 5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
予 282,70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上市,公
司总股本由 176,720,000 股增加至 177,002,7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6 月
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
公司以 2023 年 2 月 24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 70,740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总
股本由 177,002,700 股增至 177,073,44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3 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共计回购注销 113,080 股股票,公
司总股本由 177,073,440 股减少为 176,960,360 股。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5 名,分别为: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祺投资”)、周孝伟、罗耀东、罗素玲、邹芳。
(一)上述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承 履
承诺 承诺 诺 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型 时间 期 情
限 况
正常
周孝伟、 股份限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 年 09
罗素玲 售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月 21
中
股份。 日
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
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
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
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则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孝伟还
承诺:“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2020
正常
股份限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 年 09
罗耀东 3年 履约
售 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 月 21
中
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 日
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时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
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
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本人就限
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
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则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等股份。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正常
天祺投 股份限 年 09
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并将严格遵守公 3年 履约
资、邹芳 售 月 21
司/本人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的承诺。 中
日
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若因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
司/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确保本人对公司的控股地位及公司控制权稳定,
进而持续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的可能性,届时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股
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 正常
罗素玲、 其他承 年 09 长
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每年 履约
周孝伟 诺 月 21 期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中
日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
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
可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
时除外。
司股份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得减持。
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
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
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正常
其他承 年 09 长
罗耀东 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 履约
诺 月 21 期
可减持公司股份;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 中
日
时除外。
司股份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持有的
公司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得减持。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不存在违法违规为其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序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数(股) 量(股)
罗耀东 7,500,000 7,500,000
注3
邹芳 100,000 100,000
东莞市天祺股权投资 5,000,000 5,000,000
有限公司
合计 83,640,500 83,640,500
注 1:股东周孝伟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周孝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8,503,000 股,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后将遵守董监高
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周孝伟先生通过持有东莞市天祺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 73.5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675,000 股,其间接持有的首次公
开发行前的股份将遵守其作出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9 月 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 2:股东罗素玲女士与股东周孝伟先生系夫妻关系,与股东周孝伟先生共同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罗素玲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后将遵守董监高持股
变动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的股份减持相关承诺;
注 3:股东罗耀东先生与股东罗素玲女士系姐弟关系,股东罗耀东先生与股东邹芳女士
系夫妻关系。股东罗耀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共质押本公司股份
持相关承诺;
注 4:股东天祺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周孝伟先生持有其 73.50%的股
份并担任法人及执行董事,股东罗耀东先生任天祺投资的财务总监。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
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
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1,305,187 0.74% 58,905,375 0 60,210,562 34.02%
股权激励限
售股
首发前限售
股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176,960,360 100.00% 0 0 176,960,36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8 月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
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