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其中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北京北锦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锦”)提供 5,500
万元财务资助,是为了保证“天宁 1 号•越界锦园”项目的正常运营。同时按照
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北
京北锦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该公司项目运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资金安全
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陆凯薇 吴建伟 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