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现场同步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梅健、独立董事梁清利、汪林、郑晓曦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邹高先生、李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
审查意见。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
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号:2023-06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对提名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晓曦先生、张志杰先生、刘湘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
的审查意见,但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张志杰先生、刘湘云先生的任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郑晓曦先生因自 2020 年 4 月 24 日起已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其在
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年,故郑晓曦先生的任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23 日,其任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选聘新的独立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
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
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号:2023-069)、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对提名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公司依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规则》
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对该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章程修订
对照表》和《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
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和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
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和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 号汇德大厦 1 号
写字楼 21 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公司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