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3-05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
会议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本议案。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