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3-095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普食品”)于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由于董事潘如龙、熊新国、
张爱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因出席董事
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等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
相关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就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
了审核意见。
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
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并公开转让的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定向发行的 2,708,500 股将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上市并公开转让(公告编号:2020-06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因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和新三板改革,
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表述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达成情况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将分两批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安
排如下:
第一个份额解除限售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成之
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
成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第二个份额解除限售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成之
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
成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50%。
目前,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份额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已达成,由公司统一
组织办理份额解除限售。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解除限售的考核指标分为未发生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
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三个方面。第二个份额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条件
及达成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完成情况
(一)参与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国股转公司)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不适当人选;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
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
司 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为 4,206.49 万元,公司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23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202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业绩考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
核目标 2021-2022 年扣非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7,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年扣非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
(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对持有人分年度进行考核,并根据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确定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解除限售比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
例。持有人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内部考核制度考核,员工持股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个人解除限 计划的所有持有人 2022 年度个
售比例。 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到“B”等
级或以上,对应的个人解除限
等级 A B C D
售比例为 100%。全体持有人第
核目标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均
分数段 (含 95 85-94.9 70-84.9 下(不含
分) 70 分) 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份
额可全部解除限售。
解除限
售比例
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
所有持有人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份额可以全部解除限售。公司董事
会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所有 25 名参与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
本次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与已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本次解
本次解除限售 除限售
认 购 份 本次解除限
份额占其获授 的占平
序号 姓名 职务 额 ( 万 售额份额
份额的比例 台份额
份) (万份)
(%) 总额的
比例(%)
董事、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合计 541.70 270.85 50.00 50.00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进入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相关解
除限售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江苏润普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和
决议合法、有效。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份额解禁后的后续安排
定,解除限售后,持有人可以将其持有的已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
其他持有人或公司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
额对应的公司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尚未达成。公司后续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
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办理该部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的解除限售
工作。
六、其他说明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