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并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内容。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参会董事 11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至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22.36 元/股的情形,
触发《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兴瑞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
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
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即自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6 日),
如再次触发“兴瑞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 年 3 月 27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兴瑞
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
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张瑞琪女士、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杨兆龙先生、
陆君女士、王佩龙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兴瑞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